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,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,近日,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《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》。
经应急管理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,海南省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260名,均为男性,其中:定向招录退役士兵104名、公开招录社会青年156名。
招录条件与范围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(三)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;
(四)年龄为18周岁以上、24周岁以下(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之间),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(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),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,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(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);
(五)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;
(六)身体和心理健康;
(七)具有良好的品行;
(八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(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);专项招录解约定向培养士官须为原公安消防部队依托地方院校培养、经前期摸排具有报考消防员专项招录意向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。
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
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,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、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。网上注册报名。招录对象可在10月1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(http://xfyzl.119.gov.cn),查询浏览招录信息,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。
网上报名期间,省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。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,按省招录办通知要求,由本人携带身份证(居住证)、户口簿、毕业证(学位证)、退伍证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。
招录考核
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,持身份证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。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、政治考核、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、心理测试和面试。各地考核项目顺序、时间、地点等具体安排,由省招录办发布。
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,培训合格后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》规定,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,由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。
来源:人民网海南频道据海南省应急管理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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